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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发布日期:2016-02-17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和携带,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二、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接转组织关系。若改派则需携带改派证重新办理。切忌将组织关系留在身上不去接转。


  三、毕业生党员对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应认真核对。个别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单位有误或其他需要更改接转单位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回到学院更改。


  四、党员档案随毕业生人事档案一同转移。办理了留档手续且组织关系已转出学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如需办理转正等手续,可由接入单位的党组织开具介绍信到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党员档案借用手续,待办理完转正手续后归还。


   五、转往本省单位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省内高校党委组织部→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省内高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

  六、转往外省单位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江西省教育工委组织部→江西省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的省(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外省的教育工委组织部等党组织→外省(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或外省高校。


  七、转往其他单位党组织的基本程序:
1、毕业生党员人事关系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2、办理留档一年以上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江西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党组织。
3、工作单位尚未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单位党组织,也可转到原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待工作落实后,再由父母单位党组织或原户口所在地党组织转到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涉及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校党委组织部的,统一由学院代为办理。


  八、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入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该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转到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村)党组织。


  九、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91-83969047,联系人: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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