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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寒假前后研究生事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0

转发研究生院的寒假放假通知

各学院:
2011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做好寒假前后的研究生事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放假及报到注册工作
1、按照学校规定,寒假时间为2011年1月17日至2月17日,2月18日开学,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19日、20日(20日17:00截止)。2011年2月21日正式上课。请各学院安排好值班人员按规定办理,并实行“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
(1)已缴清学费和住宿费的研究生持研究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温馨提示:最好在开学前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关联的银行卡中,学校财务会自动划拨,现场缴费要排很久的队。
(2)未缴清学费和住宿费的研究生先到学生财务服务中心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再持开具的相关缴费发票和研究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否则不予注册。请各单位经办人员严格把关。
(3)报到、注册手续必须由学生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各单位经办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学生身份,非本人者一律拒绝注册。
(4)各学院务必于2011年2月20日17:00前将本学院研究生报到注册和缴费情况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5)各学院务必于2011年2月25日前将本学院所开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2、所有研究生必须在2月19日、20日到校报到,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报到的,必须及时向辅导员和导师请假。研究生请假时间超过两天的,辅导员和导师应向学院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准假。未按时报到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有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请务必在20日17:00前和辅导员联系。
二、201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的相关工作
1、2011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集中办理退宿的时间为2011年1月10-12日,办理地点为30栋3001办公室。
2、毕业生工作单位签定后,请将就业协议书寄回南昌大学招生就业处,并及时向导师和辅导员报告。
3、学位证、毕业证书领取
(1)发放证书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月1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6:30;
地点:研究生院大楼(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门口通知)。
(2)手续:凡学费、住宿费已交齐,已办理全部离校手续的毕业研究生凭已办结的离校手续单本人或其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领取证书,其他人一律不得代领。如本学期不能领取,可于下学期开学后领取。
(3)凡申请学位时只有学术论文录用通知书的学生,只能先行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待文章正式发表后,持与录用通知书内容一致的发表文章的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含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封底)到研究生院学科办领取。
在职研究生学位证书发放时间下学期开学后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4、学位授予档案材料的发放
研究生院学科办核对、整理完研究生学位授予档案材料后,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于2011年1月11日下午到学科办领取材料,汇总到其个人档案中后统一交校招就处。
5、毕业研究生必须离校,离校时间为2011年1月14日上午12:00 前。
6、各学院应做好毕业研究生毕业教育工作,在广大毕业研究生中大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教育他们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爱护母校的一草一木,引导广大毕业研究生采取有积极意义的形式开展毕业纪念活动,禁止大吃大喝,禁止酗酒闹事,禁止破坏公共财物。
三、寒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1、放假前各班辅导员要召开一次班会,有针对性地加强三方面的教育:一要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假期回家和开学报到时应特别注意人身与财物安全,乘坐有运营许可证的交通工具;二要加强遵纪守法教育,要求学生在假期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做文明大学生;三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和赌博活动,做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过一个祥和文明的春节。
2、所有离校过寒假的研究生必须向导师和辅导员书面或口头报告本人离校时间、离校去向和联系方式,确保导师和辅导员掌握相关信息。寒假期内各学院辅导员要通过qq、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寒假期间研究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1、研究生公寓原则上关闭时间为2011年1月17日上午12:00。考虑到部分研究生的科研与实验要求,经研究,今年寒假研究生公寓关闭时间延长至2011年1月21日上午12:00,所有研究生必须于1月21日上午12:00前离校。
研究生公寓开放时间为2月12日(正月初十),公寓关闭期间,研究生公寓停水停电。(毕业生寝室关闭时间为2011年1月14日上午12:00)
2、各辅导员在放假前后要加强所在学院研究生公寓的安全管理,辅导员应要求研究生在离开寝室前打扫寝室卫生,关好门窗,关闭寝室内所有电源(包括插座等),锁好寝室房门。贵重物品由研究生本人选择适当方式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
3、各楼栋学工办要严格检查落实,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其他工作
1、全体研究生学工干部(包括辅导员)应在研究生全部安全离校后,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离校休假。寒假期间所有研究生学工干部(包括专兼职辅导员)应保持信息畅通。对留校过春节的研究生,辅导员应做好留校学生搬迁及春节探望工作。
2、2月18日10:00全体专职学工干部及研究生辅导员正式上班。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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