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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择业代理”(缓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1-02
0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
2008届春季研究生即将毕业,我中心根据学校目前实际情况,并考虑大部分同学的实际要求,特制定了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
    二、办理时间:
1、1月7-8日学生个人在学院办理
2、1月9日学院负责人统一到我中心办理
    三、我中心统一办理地点:
学工楼413会议室(1月9日9:20-16:50)
    四、办理内容:
已决定办理的毕业生请到学院负责人处登记交费,填写《××学院2007届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登记表》,并在《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毕业生择业代理协议书》上签名且填写相关内容。
    五、办理条件:
凡确定在3月1日之前不能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同学,可自愿办理。
六、择业代理类别: 3个月 (时间从2008年3月1日开始计算)
    七、收费标准: 每人25元/月 (赣计收费字[2003]422号文件)
南昌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0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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