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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9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根据学校就业办要求,现就办理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时间安排
已经落实单位,签订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需要派遣证报到证的同学,请将协议书、劳动(实习)合同等资料于6月8日之前交到材料楼310研究生办公室,7月1日后下发就业报到证。自主创业同学上交《江西省电子商务(网站)自主创业毕业生认定表》,未就业同学上交《2014届江西省暂不就业毕业生情况调查表》,考上博士同学上交调档函和就业协议书。办理择业代理同学请上交择业代理确认书和费用,办理人事代理(南昌市人才)同学请上交人事代理证明复印件。

二、各类就业报到证签发工作相关说明及要求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是毕业生办理档案存转、党团组织关系和户籍转移、毕业生落户、用人单位办理入编、工资和社保等手续的依据。就业报到证的签可发分为四类,分别是签发到就业单位、签发到升学单位、签发到生源所在地、签发到代理或托管单位。
(一) 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就业单位的相关说明及要求
1、办理对象:就业单位与户籍、档案接收单位相一致的毕业生。
2、报送就业派遣方案时须提交的材料:
(1)毕业生已签订的正式有效的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签订的可供派遣的就业合同书。
(3)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派遣材料。
(二) 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升学单位的相关说明及要求
1、办理对象:已被保送或考取研究生、博士生的毕业生。
2、学院报送就业派遣方案时须提交的材料:
(1)针对通过考试录取为博士生的毕业生,请提交电子版excel表格《xx学院2014届毕业生考研/博登记表》(附件四)、空白协议书以及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如果毕业生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同时上交已签协议书和用人单位解约函。
(3)升学的毕业生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三)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生源地的相关说明和要求
1、办理对象:
(1)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不接收毕业生户籍和档案,需将户籍和档案迁回生源地的;
(2)毕业生自主创业、出国出境需将户籍和档案迁回生源地的;
(3)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户籍和档案迁回生源的。
2、就业派遣方案时须提交的材料:
(1)签订的聘用合同书、手续不齐的协议书。
(2)自主创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和《江西省电子商务(网站)自主创业毕业生认定表》(附件五)。
(3)出国出境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未就业毕业生请填写《2014届江西省暂不就业毕业生情况调查表》(附件六)。  
(四)就业派遣证签发到代理或托管地的相关说明和要求
1、就业派遣证签发到代理或托管地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办理择业代理,另一种是办理人事代理。除前面所列三类就业报到证签发之外的同学均可办理择业代理或人事代理。
2、关于择业代理:
择业代理是由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为毕业生代理相关档案户籍管理的方式。择业代理的毕业生暂缓签发报到证。择业代理办理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和12个月(仅限需办党组织关系或户籍的学生)两种。择业代理费为每人每月10元。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不分办理期限,其档案一律转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籍可以迁回生源所在地,办理择业代理一年的户籍可以迁往省就业办;办理择业代理一年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省就业办流动毕业生党员支部,其组织关系介绍请统一开至“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
择业代理的毕业生6月6日前登录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jxbys.net.cn,填写相关信息资料,打印择业代理申请确认书,并将申请确认书和择业代理费用交至学院。请各班负责人在6月8日之前收齐择业代理确认书、费用和择业代理登记表电子版统一交到学院。6月和12月的分开来登记。
注:未经确认或以图片形式打印出来的确认书是无效的。(详见附件一《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须知》)。
3、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由人才交流中心为毕业生代理相关档案户籍管理的方式。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档案、户籍、组织关系均转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请在6月6日前到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证(函)、在就业协议材料加盖上人才交流中心印章,并将人事代理证(函)复印件(在右下角注明学号)、就业协议材料交至学院(为方便学生,学生可在前湖校区校园内相关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代理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附件二《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须知》)。
学院6月9日至11日上报就业派遣方案时上交毕业生的人事代理证(函)复印件(右下角注明学号)、就业协议材料(已签定的劳动合同、手续不齐的协议书、单位的聘用合同书、出国相关证明材料、创业提交营业执照、《江西省电子商务(网站)自主创业毕业生认定表》(附件五)等材料)。

三、就业派遣方案调整和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
1、6月11日后所有毕业生信息将形成就业数据库上报省就业办,作为签发毕业生报到证、档案转递的初始依据。
2、6月20日之前如有同学签订了可正式派出的协议,可交到学校就业办退回之前办理的择业代理。
3、6月20日后要求调整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地的毕业生,按改派处理。
4、省就业办规定改派时间为当年12月前,逾期不再受理。根据要求,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管理科统一到省就业办办理。
学校就业管理科每周五(节假日除外)整理改派的相关材料,每周一将上周改派材料报送省就业办办理改派手续。每周一以后毕业生可来领取办理好的上周报送来的改派材料。学校就业管理科改派手续在前湖校区学工楼407办理,联系电话为0791-83969995、0791-83969499。
办理了择业代理的同学可持择业代理协议书直接到省就业办办理改派手续。

附件一 《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须知》/ncumse/uploads/2016/05/211123166656.doc

附件二 《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须知》/ncumse/uploads/2016/05/211123587115.doc

附件三  《**学院2014届毕业生保研/博登记表》

附件四  《**学院2014届毕业生考研/博登记表》/ncumse/uploads/2016/05/211124589303.xls

附件五  《江西省电子商务(网站)自主创业毕业生认定表》/ncumse/uploads/2016/05/211125386740.doc

附件六  《2014届江西省暂不就业毕业生情况调查表》/ncumse/uploads/2016/05/211126237124.doc

附件七  《**学院2014届毕业生择业代理登记表》/ncumse/uploads/2016/05/211128046192.xls

附件八  《**学院2014届毕业生落户汇总表》/ncumse/uploads/2016/05/211130404286.xls
附件九  《**学院2014届毕业生计划补报表》

毕业派遣通知/ncumse/uploads/2016/05/21113119143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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