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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08年下半年申请毕业答辩及相关材料的说明

发布日期:2008-11-11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本学期申请学位的通知安排,学院规定研究生答辩必须在2008年12月21日之前全部结束,12月22日之前必须把申请学位材料(包括学位申请表、学位审批表、评阅书、毕业生信息表、评阅人组成审核表、评定表决票、学位论一本、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一式二份)交伍福平处。另外还应注的事项如下:
1、各种表格要求签字的必须在答辩之前完成(评阅人组成审核表在学位论文送审之前交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黄少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周浪;材料物理与化学博士点负责人:张萌;材料物理与化学硕士点负责人:张萌;材料学硕士点负责人:黄少文)。
2、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一式二份(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分别夹在学位审批表里,并且须带好原件给学院伍福平处核对后才能有效,另外录用通知必须交原件,SCI、EI等收录的必须有学校图书馆的检索证明。
3、学位审批表里须要填写的,如果是用打印纸贴上去的,则需要在骑封线上签名。
4、答辩的学生姓名、导师姓名、题目、时间、地点、专家、秘书要提前三天通知学院伍福平处,好及时在办公网上公布。
5、学位申请材料必须研究生亲自送到学院材A310室。
6、学习成绩单请在12月5日前到伍福平处领取。
7、答辩成绩必须是等级分,如:优(92.5)。
8、仔细阅读学校本学期学位申请文件。

9、答辩安排表请于答辩前三天发送电子版到伍老师这里,明细表电子版请连同其他论文材料于答辩完一起交给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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