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就业» 招生与就业信息

关于0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2-10

通过与保卫处沟通得知,户口迁移费每人10元,代理费每年50元,代理费最少收一年往后每加一个月增加一个月费用,不超过两年。

请户口在学校的同学25日之前把户口迁移详细地址和迁移费交到我这里,要办理户籍代理的同学把代理费交到我这里。

已经找到单位能接收户口的同学,请询问单位详细落户地址,交迁移费。

还没找到单位,想迁回原籍的,请把家庭详细地址告知,交迁移费。

还没找到单位,想把户口暂时放在学校的,请交代理费办理代理。


以下转发通知


研究生院:

为做好我校07届冬季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使同学们能够顺利办理好离校手续,特将户口迁移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找到户口接收单位的同学,由班长以书面形式将本班同学户口详细迁往地址报送青山湖校区保卫办户籍室,以便将户口直接迁往接收地。

2、暂无户口接收地且自愿将户口留校的同学,可到青山湖保卫办户籍室办理户籍代理手续,由青山湖校区保卫办户籍室代为管理。

3、毕业生在户口迁移后需改派的,在有效期内可持派遣证直接到塘山派出所改派至派遣证所在地。

4、户籍代理期间,找到户口接收单位的同学,凭派遣证可随时到青山湖校区保卫办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可由当事人写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前来帮助办理迁移手续。

5、户籍代理不超过两年,两年后应及时迁出,逾期按自动迁出处理。

6、毕业生户口如已办理迁移离校手续,不能再迁回学校落户(含改派的毕业生)。

7、户口迁移和户籍代理办理时间为2007年12日24日起至12月28日止,届时请各班级派两名班干部到青山湖校区保卫办户籍室统一办理。

联系电话:8304864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旧版网站
邮编:330031 电话:0791-83969553 电邮:mse@ncu.edu.cn
Copyright 2006 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江西宁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