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现将物理与材料学院2025年博士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10日17:00前,将意见以纸质实名形式反馈至物理与材料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地点:智华科技楼913室
联系电话:0791-83969329
联系人:程老师